本教程用示例来讲明在Oracle数据中如何创建和删除同义词(SYNONYM)。
概念
同义词是指数据库对象(表、视图、序列、存储进程等数据库对象)用另外一个名字来援用。比如:
建立1个同义词可以排除1个对象名字的限制.
如果你的数据库有多个用户,USER_A要访问USER_B的TABLE1,只能使用USER_B.TABLE1
建1个同义词abc指向USER_B.TABLE1,那你就能够select * from abc了,而且public的同义词会直接出现在所有用户的眼前,开发不就方便多了
创建同义词
语法:
OR REPLACE: 在不使用DROP的条件下容许你重新创建(如果同义词已存在)。
PUBLIC: 所创建的同义词是全局的同义词,所有数据库用户都可使用。
schema: 要创建同义词的对象所在的schema,如果省略,则默许的利用对象在当前schema下。
object_name: 要创建同义词的对象,它可以是以下几种类型:
示例:
语法
PUBLIC: 容许删除PUBLIC同义词, 如果使用了PUBLIC关键字,则可以省略schema。
FORCE:用来强迫删除同义词,即便它在数据库中有其它的依赖。
示例: